经彻底治疗后,约90%的早期梅毒患者可以达到根治.治疗应足量、正规,按计划完成疗程.早期梅毒未经治疗者,25%有严重损害发生,而接受不适当治疗者,则为35%~40%.因此,早期梅毒的治疗原则是要求彻底治愈,而晚期梅毒只能控制症状、保护器官、延长生命、提高生活质量.根据卫生部(1987年)公布的梅毒治疗方案,早期梅毒(含一、2期梅毒及病程在1年以内的潜伏期梅毒,予以小剂量普鲁卡因青霉素G60万单位×10天,总量600万单位;
或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,一次肌注;对青霉素过敏者,可用盐酸4环素500毫克,每日4次,连续服15天.晚期梅毒(含晚期良性梅毒及病程在1年的潜伏梅毒,予以小剂量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/日,肌注,连续15天为1疗程,也可给第2疗程,疗程间停药2周;
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,1次/周,肌注,共3次;若对青霉素过敏者,用盐酸4环素(或红霉素)500毫克,4次/日,口服,连服30天为1疗程。